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mile米乐首页    发布时间:2025-04-24 13:11: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品种: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控风险,对投资产品做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进而影响预期收益。

  为充分利用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控风险,对投资产品做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和办理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收支测算和现金流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正真适合的投资产品,提交企业内部流程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经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1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4.22%。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对公司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做合理测算的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现金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与“货币资金”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概况:(1)为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业务运营,公司拟在商品交易所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丙烷、丙烯、苯乙烯和合成树脂等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期货产品及衍生品。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2)为有效管理外汇汇率、利率及商品的价值波动风险,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标的包括汇率、利率及商品,交易类型涵盖远期合约、掉期、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3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别的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别的货币,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并已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会计风险、汇率变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烷、丙烯、苯乙烯和合成树脂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影响较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过程中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业务运营。一方面通过上述原材料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锁定公司采购成本,防范成本上升风险;另一方面,对上述原材料品种进行卖出交易,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目前,公司部分进出口业务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日常融资部分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融资,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外币融资和经营中所面临的汇率、利率风险和商品的价值波动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币种相匹配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标的包括汇率、利率及商品,交易类型涵盖远期合约、掉期、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公司开展上述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备可行性,对于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业务经验,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此外,公司已建立健全严格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体系与风险控制措施,在制度设置、交易方案审核、交易规模控制、跟踪管理等方面均已落实管控要求,并已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预警、止损额度,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3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别的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别的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拟在商品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丙烷、丙烯、苯乙烯和合成树脂等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标的包括汇率、利率及商品,交易类型涵盖远期合约、掉期、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公司将选择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会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会计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交易持仓的公允市价随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6、信用风险:公司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7、内部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问题造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1、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限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也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允许超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6、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最大限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重视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7、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组织架构及职责、授权管理、实施流程、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各流程均配置了经验比较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8、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公司通过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减轻原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能提高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真实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市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或公允市价变动损失的资产分别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了公允市价变动损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或公允市价变动损失的资产分别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了公允市价变动损失。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市价变动损失的资产范围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贷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货币性资产、商誉及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等,2024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7,613.37万元,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811.7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注:2024年度公司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0,415,458.58元,包括上表中列示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8,117,600.00元(下同),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702,141.42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本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明显地增加,本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实物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5.0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93.11万元,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997.43万元,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039.99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2024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075.74万元,对应的主要存货为公司绿色石化板块产品及其主要原材料,和公司子公司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发”)的闲置周转材料。2024年末,受PDH、ABS产业链供需格局变化影响,公司绿色石化板块部分产品出现阶段性亏损。在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预计该部分绿色石化板块产品及其主要原材料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出现低于存货账面成本。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并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可获取的客观数据,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绿色石化产品及其相关原材料、闲置周转材料等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监理指令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做减值测试。公司依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587.87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7.36万元,计提非货币性资产减值准备103.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对医疗健康业务板块的高性能医用及健康防护手套建设项目部分闲置的生产线,以及绿色石化业务板块的异辛烷装置、甲乙酮装置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35.64万元;对正在使用中的一期60万吨丙烷脱氢装置,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23万元。

  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减值测试,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做减值测试。公司于2019年完成对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发”)的收购形成扣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后的商誉账面原值24,696.19万元。受行业供需关系变化影响,宁波金发的PDH等装置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宁波金发含全部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公司依据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计提该项商誉减值准备19,570.25万元。

  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宁波金发及辽宁金发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9,880.95万元,2024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减值准备512.80万元。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有几率发生公允市价变动损失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的公允市价进行重新确认,依据2024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市价的差额计算,2024年度公司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的公允市价变动损失3,811.7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总利润61,425.13万元,上述数据已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详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金发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232.20亿元。

  ●截至2025年4月16日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12.3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外担保余额超过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50%,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子公司2025年因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结算等业务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该支付的账款结算等业务,为解决上述业务所需的担保事宜,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资产、权益、信用保证等形式为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做担保。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为232.2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1、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涉及关联担保;具体担保期限还有是不是具有反担保措施等情况,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真实的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不超过232.20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依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真实的情况适时调整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为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各类融资类、结算类业务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该支付的账款结算等业务提供担保;

  6、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来提供担保的情况;

  7、授权的范围:为提高融资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经公司研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董事长可在权限范围内在公司内部进行分级授权。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或签章)上述授权额度内的担保相关文件,董事长的签字与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具体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宁波金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等银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贷款,宁波金发拟将持有的6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资产抵押给银团,同时由公司为上述银团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和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同意金发科技为子公司广东金发“年产400亿只高性能医用及健康防护手套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手套项目”)融资贷款做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3)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金发科技拟为子公司辽宁金发“年产60万吨ABS及其配套装置项目”融资贷款做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4)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金发科技拟为供应链与巴斯夫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项下的货款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子公司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ABS合成树脂及ABS改性塑料、SAN、丙烯腈、丙烯、氢气等。

  与本公司关系:辽宁金发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辽宁金发直接持股28.5580%;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金发”)33.0579%股权,公司对盘锦金发的表决权比例为96.6942%;盘锦金发对辽宁金发持股44.0992%。辽宁金发的股权结构如下: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聚丙烯合成树脂及聚丙烯改性塑料、丙烯、氢气等。

  与本公司关系:宁波金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宁波金发直接持股80.44%,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9.56%,合计持有宁波金发的股权比例为100%。

  与本公司关系:广东金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广东金发直接持股97.1836%,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8164%,合计持有广东金发的股权比例为100%。

  与本公司关系:辽宁金发生物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合成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金发供应链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金发供应链直接持股60.9979%。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子公司提供的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做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做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赞同公司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2.20亿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62.68%,均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相互连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联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有关法律法规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改性塑料产品包含改性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2024年第四季度改性塑料产品销量69.93万吨,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销量8.28万吨。

  2、绿色石化产品包含ABS树脂、PP树脂、丙烯、液化气、丙烯腈、MMA等。2024年第四季度PP树脂销量17.66万吨,ABS树脂销量14.44万吨,丙烯销量13.00万吨。

  3、新材料产品包含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2024年第四季度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销量5.38万吨,特种工程塑料销量0.82万吨。

  4、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5、依照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