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日资企业的特点、经营及其所面临的问题
来源:mile米乐首页    发布时间:2025-05-01 08:09:31

  在华日资企业大多分布在于制造业和沿海地区,多为独资或控股,其最大的目的是占领中国市场、扩大对华贸易、开展企业内贸易和海外分工。在华日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充分分享了中国经济快速地增长的好处。不过,少数企业因经营风险增大,出现了撤退和迁移的现象。根据华日资企业的特点、经营及其所面临的问题,要采取对应的政策措施。

  (1)大多分布在于制造业。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以非制造业投资为中心不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是以制造业为中心而展开的。2009年,在华日资企业的企业数、雇用人数、销售额的产业分布,都说明了这一点。

  (2)高度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一直是以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为中心而展开的。近年来,日本企业对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投资虽然有所增加,但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中心的投资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3)出资方式以独资企业为主。上世纪80年代,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起步的时候,其出资方式是以建立中日合资企业为主。然而,自90年代中国放宽外方出资比的限制以后,日本在中国建立独资企业的倾向就越来越强了;即使是合资企业,日方出资50%以上的企业也慢慢变得多了。

  (4)最主要投资目的是占领中国市场。上世纪80年代日本企业刚开始对华直接投资时,其首要目的是利用中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然而,从90年代开始,日本就把占领中国市场作为了最主要的投资目的。这在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和汽车工业发展、家用电器市场和汽车市场扩大、日本家用电器工业投资和汽车工业投资先后发展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

  (5)继续扩大对华出口,开展企业内贸易和海外分工。自1985年日元大幅度升值、日本对外贸易摩擦加剧以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出口、开展企业内贸易和海外分工,就成了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的目的之一,这在对华直接投资中也不例外。

  (1)销售额迅速增加。2005-2008年度(日本财政年度),在华日资企业销售额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长率在日本海外各地区的当地法人中一直是最高的,其中2007年度增速高达22.1%;在制造业各部门日资企业中,运输机械企业从始至终保持40%~50%的快速地增长,化工企业、钢铁企业、有色金属企业、金属制作的产品企业和一般机械企业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

  (2)经营利润和企业积累。2009年度,在华日资企业的经常利润为13 374亿日元、当年纯利润为10 862亿日元,与2005年度调查的4 450亿日元和3 617亿日元相比,增加非常迅速(因历次调查企业数不尽一致,不能直接计算倍率,下同)。伴随经营利润迅速增加,在华日资企业纳税和内部积累也显著增加。截止2010年3月末,内部积累总额为14 756亿日元,其中制造业企业为12 666亿日元,非制造业企业为2 090亿日元,都大大超过2005年度调查的6 275亿日元、5 832亿日元和444亿日元。

  (3)经营利润分配。随着经营利润迅速增加,在华日资企业向其国内总公司的转移支付也迅速增加了。

  (1)当地经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在华日资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制不完善的问题;趋于增大的风险是工资水平提升风险、劳动风险和汇率风险,基本保持不变的是税收风险;风险较小的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关联产业落后、聚集度低的风险。

  (2)撤退与迁移。2004-2009年,海外日资企业平均的撤退比率一直在2.6%~3.5%之间波动。在华日资企业撤退比率在2007年最低,为1.7%;在2009年最高,为3.5%。在华日资企业迁移主要是向东盟迁移,其次是在中国国内向别的地方迁移。少数在华日资企业撤退或迁移的根本原因,首先是近年来中国工资水平迅速提高导致部分劳动密集型日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占50%;其次是投资过分集中于某一地区致使经营风险增大占28.9%,日本与东盟签署FTA后东盟关税下降占15.8%,当地销售不畅占10.5%,内国民待遇后税收优惠取消占10.5%。

  (1)以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为中心引进日本直接投资。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主要内容看,上世纪90年代就转向了以家用电器为首的重化工业投资,新世纪以来又迅速转向了以汽车工业为首的支柱产业投资。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在世界500强竞相进军中国市场的情况下,日本企业不甘落后,已经以重化工业(包括部分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在中国市场上与欧美企业展开了激烈竞争。为此,我国在不断修改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基础上,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为中心,既重点引进日本投资规模大、技术上的含金量高的项目,又加强产业和地区布局导向,使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符合我国产业升级和各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

  (2)继续扩大开放领域,全面引进日本直接投资。美欧发达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无论是对外直接投资,还是对内直接投资,都是以非制造业投资为中心而展开的;包括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在内,凡是国际直接投资出现新高潮的时期,也都是国际非制造业投资快速地发展的年份。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我国要逐步提升对内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档次,就应该适应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结构的变化,既吸收制造业投资,又吸收非制造业投资。只有这样,才能既改变第三产业发展落后的局面,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又改变对外贸易不均衡的局面,缓和与美国和其他几个国家的贸易摩擦。为此,我国在落实入世承诺已经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业开放的基础上,要继续扩大开放领域,为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与此同时,针对我国非制造业特别是金融、保险业落后、缺乏国际竞争力的现状,要逐步深化改革,全方面提升第三产业各领域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大力吸引日本对华非制造业直接投资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3)改变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在日本经济产业省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每年例行的相关调查中,一直有“日本企业以中国为中心开展海外事业”的调查的最终结果。然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却一直给人以“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换言之,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潜力还没有发挥出来,没有真正的完成以中国为中心。因此,在针对在华日资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如何以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为基础,切实改善中日关系,加强中日友好,进而改变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促使日本企业把以中国为中心扩大海外事业的积极姿态,变为扩大对华直接投资的实际行动,就成为推进中日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课题。

  (4)正确看待日资企业的撤退和迁移。目前,准备收缩在华事业的日本企业虽然只占2%左右,在华日资企业向越南等东盟国家转移的数量也只略多于东盟日资企业向中国迁移的数量,但其影响却不可小觑。为此,要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促使部分劳动密集型的日资企业从劳动力成本提高的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迁移。另一方面,即使少量日资企业撤退,部分日资企业向越南等东盟国家迁移,也不必大惊小怪。在日本大多数企业继续看好中国经济特别是看好中国大市场的情况下,少数企业撤退和迁移改变不了日本企业以中国为中心拓展海外事业的大趋势。更重要的是,我们国家的经济今后的主要竞争对手应该瞄准发达国家,不应该瞄准比中国还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为此,在继续引进日本直接投资的方针下,我国要以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体系调整为目标,提升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档次,并且把部分日资企业撤退和迁移视为调整外资战略的一个必然而有益的过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