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A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C: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mile米乐首页    发布时间:2025-06-08 00:05:06

  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A,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C: 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提示

  管理委员会2025年2月10日证监许可【2025】263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

  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

  者、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中“八(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

  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

  金管理人能采用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的官方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方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基金名称: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A类:023494、C类:023495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一样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其

  申赎数量限制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做调整,但应在该等调整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公开披露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八)发售对象: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商、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本基金自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8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

  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允许超出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基金

  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

  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和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

  (一)本基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投资人认购时,需按

  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

  金管理人能采用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大多数都用在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

  认购费率为1.0%,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份额=(9900.99+3)/1.00=9903.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

  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9903.99份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3)/1.00=10,003.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为3元,则得到10,003.00份C类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入资金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每一基金投入资金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

  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业务,可采取临柜及远程办理两种方式,远程

  办理包括传真及邮件,临柜办理时,应按照《证券期货投资的人适当性管理办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显示证件号码及证件有效期);

  (2)指定的客户本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柜台办理)或复印件

  (传真办理)(投资者开户时预留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

  银行活期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

  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银行认可的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

  (1)个人投资商到直销中心办理认购手续的需按《证券期货投资的人适当性管理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

  iv.在发售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6:30(24小时服务,含周六、周日)。

  机构投资者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7)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机构

  (10)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字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加盖公章的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益所有人类型归属关系相关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银行认可的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

  iv.在发售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款项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

  (二)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存入基金认购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

  用。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金份额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和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

  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公开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7楼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12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栋5层599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公司网站:br/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电线(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公司网站:br/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海证券盈利能力比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建设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农业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工商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招商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信建投证券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银河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花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